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河源市区现有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要求和建设设标准的通知
(河府办[2009]9号)
源城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河源市区现有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要求和建设标准》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2月9日
河源市区现有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要求和建设标准
为全面整治我市农贸市场,改善市场脏、乱、差的现象,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按照“分类改造、分步实施、三年完成”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农贸市场(以下简称市场)的实际,对市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要求和建设标准提出如下的意见:
一、升级改造的市场类型
根据我市农贸市场的实际,将市区升级改造的市场划分为三种类型市场:
(一)一类市场:是指一层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的市场。目前,市区纳入一类市场范围的农贸市场有3个:中心市场、兴源市场、新江市场。
(二)二类市场:是指一层建筑面积不足1500平方米的市场。目前,市区纳入二类市场范围的农贸市场有14个:公园市场、上角市场、朱门亭市场、城南市场、龙苑市场、火车站市场、新风市场、桥东市场、东埔市场、文昌市场、永和市场、威尼斯市场、卫星市场、金沟湾市场。
(三)三类市场:是指市区城乡结合部及乡镇所在地的农贸市场。目前,市区纳入三类市场范围的农贸市场有1个:埔前市场。
二、市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标准
对市区三类市场的升级改造,市场建设标准分三种,具体标准如下:
(一)一类市场升级改造标准
1、采光和空气质量要求。市场要有自然通风采光,并有明朗的灯光设施,在自然通风采光不足的应增设照明及通风设施。
2、消防要求。市场要按消防要求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行人通道按消防标准设置,符合消防规范的要求。
3、供水、用电要求。供水、用电设施要完善,重点摊位应有独立的水电设施和统一的照明灯具。需要设置电插的摊档,线路应明铺,并做好防漏电、防人禽触电的措施。
4、排水、排污要求。市场每行摊位前设置排水沟,带水商品台位要配有漏斗设置,下水通道要修复和清理垃圾,保持排水通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