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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农委、市教委、市妇联关于做好2010年市政府实事项目“千村万户”农村信息化培训普及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2010年农村信息化培训普及工程的实施工作,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农委、市教委、市妇联联合成立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2),协调解决农村信息化培训普及工程实施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同时成立工作小组(名单见附件3),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标准,组织、协调农村信息化培训普及工程的实施。
  市级层面各单位分工如下:市经济信息化委主要负责制订培训计划和宣传普及计划,协调区县做好农村基层管理者培训、行政村网页建设和村信息化带头人队伍建设工作;市农委主要负责专业农民的培训工作,并与市经济信息化委共同做好行政村网页建设和村信息化带头人队伍建设工作;市教委主要负责有积极性的普通农民的培训工作;市妇联主要负责宣传普及工作;市信息化培训协会主要负责培训考核和发证、“信息大篷车”的运行管理,指导区县开展培训工作;中国电信上海公司是农村信息化培训普及工程的协办单位,主要负责利用“信息大篷车”、“信息小篷车”配合市有关部门开展培训和宣传普及工作。
  各有关区县要明确本区县农村信息化培训普及工程的分管领导,并建立相应的工作小组,指导本区县农村信息化培训普及工程的开展,制订相应计划,落实培训任务。
  区县层面各单位分工如下:区县信息委主要负责本区县农村信息化培训普及工作的统筹协调,并做好农村基层管理者培训、行政村网页建设和村信息化带头人队伍建设工作;区县农委主要负责本区县专业农民的培训工作,并与区县信息委共同做好行政村网页建设和村信息化带头人队伍建设工作;区县教育局主要负责本区县有积极性的普通农民的培训工作;区县妇联主要负责本区县的宣传普及工作;区县电信局主要负责配合区县有关部门做好培训和宣传普及工作。
  四、经费安排
  农村信息化培训普及工程不向培训对象和宣传普及对象收取费用。培训和宣传普及所需经费(包括培训教材和普及读本编印、宣传教育片制作、培训合格证书印制、培训教师补贴、培训场地使用、“信息大篷车”和“信息小篷车”运行维护、滑稽戏编排和演出等)由市有关部门承担。各有关区县要安排专门经费用于工作推进,加强对培训点的经费投入;有条件的区县可根据本区县经济发展水平给予培训对象适当的误工补贴。鼓励各有关区县扩大培训和宣传普及工作的覆盖面,超出计划任务部分的经费由区县承担,但由市有关部门免费提供培训教材、培训合格证书、普及读本、宣传教育片。各有关区县自行编印培训教材、普及读本的费用由区县承担。
  五、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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