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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积极引导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在规范运作、保障质量的基础上,创新发展模式、服务方式和技术手段,深化专项领域服务,在相关专项服务上做精做专,突出特色服务,使小型会计师事务所成为面向小规模企事业单位和农村经济组织提供优质服务的主体力量。

  三、创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

  建立健全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加快发展的支持政策,在优秀人才引进与合理流动、从业人员培养培训、外事外汇、税收政策、规范执业收费等方面给予支持。推动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业务升级,努力向高端型、高附加值业务发展;促进中型会计师事务所拓展业务范围,提升业务能力;科学引导小型会计师事务进一步规范发展。

  (一)拓宽执业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公司依法接受注册会计师审计。支持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立足省内业务的同时,加快“走出去”步伐;支持小型会计师事务所扩大代理记账、税务代理、外包业务、个人理财、社区事业咨询服务领域,积极主动面向基层,承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村账乡管”等代理记账业务。

  (二)扩大业务范围。卫生、教育、民政等部门要制定具体措施,将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大中专院校以及基金会等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报表纳入注册会计师审计范围,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最基本的会计信息鉴证功能。

  (三)建立科学的评价机制。财政部门要探索完善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价机制,科学合理确定相关指标,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整体规模、执业能力、执业质量、内部治理、总分所体制、诚信状况、信息化程度、创新能力等整体实力进行综合评价,引导注册会计师行业向规模化、专业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财政、人民银行、国资、工商、税务等部门要在政府购买服务、企业资信调查和业绩评价、会计信息鉴证等方面,打破部门保护,根据实际业务分别选择不同类型的会计师事务所,使服务内容与所选择的会计师事务所品牌、规模、执业质量和管理水平相适应。

  (四)规范服务收费行为。省财政、物价部门要认真贯彻实施《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对我省会计师事务所收费进行清理规范,研究制定审计、验资服务政府指导价标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委托人、会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切实改善执业环境,规范行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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