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表彰2009年度优秀公务员、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宁环发〔2010〕13号)
2009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厅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厅中心工作,突出抓好污染减排,积极开展区域流域污染治理,扎实推进农村环保,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强化环境执法,认真办理10件环保实事,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和效能建设,全面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区环保工作实现了新突破,涌现出一批优秀公务员、先进工作者。为表彰先进,大力弘扬爱岗敬业、积极进取、无私奉献的良好风气,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经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民主评选、推荐,厅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刘涛等13名优秀公务员,胡连琪等13名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优秀公务员和先进工作者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再创佳绩。全厅上下要以受表彰的先进为榜样,比先进、学先进、赶先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开创环保工作新局面,为推进环境友好型宁夏建设,实现全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做出新贡献。
附件:2009年度优秀公务员、先进工作者名单
二○一○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