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全省城市污水处理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建委(建设局)、公用局、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了全面提高我省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减排能力,加快全省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行步伐,现将2010年全省城市污水处理项目有关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为确保我省城市污水处理实施效果,2010年全省城市污水处理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非重点流域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再生水利用项目及城市污水处理在线监测项目。
二、申报要求
1、 请按照本通知要求,由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符合规定条件的项目,申报单位应保证项目申报材料真实准确。
2、申报材料须包含以下内容:①资金补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说明;②可研报告文本及批复文件;③本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文件及其他有关可证明必要性文件。
3、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对已取得申请补助的项目,2010年将不再予以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