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编制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设计与施工技术规程》的通知
(吉建设〔2010〕17号)
各相关单位及编制人员:
根据公安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的通知》(公通字[2009]46号),为规范我省设计与施工企业在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技术措施,保证和提高民用建筑使用安全,经研究决定,组织编制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设计与施工技术规程》。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成立编制组
组长:吴雪岭
成员:赵英鹏、黄 槐、王旭飞、张海文、陶乐然、胡文武。
二、 工作要求
编制组应依据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管理规定,立足吉林省实际情况,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参考其他省(市)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优质高效地完成编制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