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贸局关于汕尾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的通知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贸局关于汕尾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的通知
(汕府办函[2009]2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市经贸局关于《汕尾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业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经贸局反映。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O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汕尾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
(市经贸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生猪定点屠宰行业管理,优化屠宰厂(场)布局结构,提高屠宰加工水平,保障消费者食肉安全,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广东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制定我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定点屠宰、集中检疫、放开经营、方便群众的要求,加强前瞻性、全局性、科学性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全市生猪屠宰行业布局,逐步建立起布局合理、竞争适度、方便高效、环保卫生、安全放心的生猪定点屠宰加工和肉品流通体制,保障我市城乡居民肉品消费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
  二、规划目标
  在保障合格猪肉供应的前提下,调整市区、县(市)城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布局,整合镇(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资源,减少数量,改变目前我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多、散、小”现象,力争用5年的时间使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全面达到规定标准;鼓励屠宰企业做强做大,实现生猪屠宰集约化、规模化、现代化、机械化、无害化,从根本上提高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经营管理水平;完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肉品流通定向跟踪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实现肉品可追溯,促进肉品诚信流通、安全消费,保障生猪屠宰肉品质量安全。
  三、规划原则
  (一)合理化原则。按照合理布局、适当集中、有利流通、方便群众的要求,以保障城乡猪肉市场供应和肉品质量安全为目标,整合现有屠宰资源,充分考虑生猪定点屠宰厂(场)之间距离,合理设置生猪定点屠宰厂(场),适当集中,防止重复建设。鼓励各市及县、镇突破行政区划界限,提高肉品配送能力,提高肉品配送率,方便群众消费。
  (二)标准化原则。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生猪屠宰厂设置规范建设屠宰厂(场),严格执行生猪屠宰操作规程和相关规定。保留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要在现有的基础上升级改造,提高档次,扩大规模,推动生猪屠宰行业结构优化升级,形成协调发展的格局,实行规范化、标准化运作,使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管理科学化、加工规范化、效益最佳化。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