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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重新确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事业单位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时间及部分招聘岗位重新受理报名的公告

  3.适应岗位要求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在财政学、经济法学、税收学、会计学、财务管理、统计学、金融学、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数量经济学等10个招聘专业范围内,并且有较高经济税收理论功底和文字水平,能承担科研和编辑工作;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至1992年7月1日期间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需回避的;

  6.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工作步骤和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6月17日至28日

  (2)报名所需材料、报名地点及方式:报考者应从网上下载、填写、打印专用《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二份,并贴好近期免冠2寸彩照,另准备同底2寸彩照2张(照片背面写清姓名、报考岗位名称),连同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尚未领到毕业证书的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的复印件,通过邮件特快专递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人事处6042A号房(南宁市民族大道105号)。

  (3)报考者须对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4)报考者务必在2010年6月28日前(邮寄以送达的时间为准)通过特快投递或直接送达等方式将报名材料送至招聘单位,逾期不予受理。

  (5)原报考税收科研岗并已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需要重新报名。

  2、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收到报名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核。考生直接送达报名材料的,招聘单位当场审核并告知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考生通过邮递方式送达报名材料的,招聘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电话通知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3、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规范以及岗位所需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的掌握及运用能力。考《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两科,每科分值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主要涉及内容及准考证的领取详见本公告第一大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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