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商务厅、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家电下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各中标流通企业:
家电下乡作为我国现阶段扩大内需的一项实质性举措,对改善民生、拉动消费、带动生产、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具有重要作用,2月28日,我区家电下乡正式启动,目前,各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为确保家电下乡工作顺利开展,保障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自治区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近日,由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牵头,会同自治区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物价局、公安厅等部门组成联合监督检查组,对各市家电下乡工作进行督查,请各市、县(区)商务、财政、中标流通企业做好安排。
一、监督检查的重点及方式
列入宁夏区域的家电下乡产品质量、价格、补贴资金兑付、产品供应、销售及售后服务等执行情况。
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从4月1日起,组织各家电下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本辖区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对门店营业面积、销售专区(柜)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在明显位置悬挂统一指定店标识牌,是否张贴企业签订的《家电下乡销售服务承诺书》、家电下乡宣传告示(向农村告知补贴类家电品种、型号、销售价格、补贴金额等),计算机配置及联网和相关操作人员培训情况,税务发票是否领购,促销宣传活动是否提前报备,宣传内容应当真实、合法、清晰、明白,货源组织是否充足,中标产品是否及时送到各销售网点,产品销售价格是否高于中标价格,是否存在提价或变相提价销售现象,是否为农民提供安装调试、使用辅导、维修、详细讲解安全使用常识等服务,是否按规定送货上门,是否按规定做好退换货及妥善处理投诉。
本次监督检查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方式。
二、时间安排
各市商务局及有关部门从4日1日安排此项工作,从4月中旬开始,自治区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选择适当时机进行督查。
请自治区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于3月31日下班前将督查小组人员名单报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
联系人:范自荣
电 话:5046965 13995300367
自治区商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