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档案局关于做好水灾受损档案抢救工作的通知
(赣档办字〔2010〕25号)
各设区市档案局:
六月中旬以来,我省大部分地区连续出现超大范围强降雨天气,致使洪涝等灾害频发。一些地区和部门的档案在水灾中受到水浸等损害。各地一定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开展受损档案的抢救工作,力争把损失降到最低。为便于指导档案部门及时有效地开展水灾受损档案的抢救工作,现将《水灾受损档案应急处置简要程序》和《水灾受损档案抢救方法》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各地在对受灾档案抢救工作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省档案局业务指导处联系。
一、水灾受损档案应急处置简要程序
水灾受损档案应急抢救处置工作可参考以下程序和方法进行。
1、清点、装箱转运。准备好箱包等装具,将抢救出的档案装箱,指派专人押送转运至安全地区。注意在装箱过程中,要尽量将被水浸湿的档案与未被浸湿的档案分开,分别装箱。
2、冷冻备处理。抓紧与转运目的地有关部门或国家档案馆取得联系,查询当地是否有冷库、冷库是否有适合存储场地。只要有条件,浸湿档案尽量送到冷库中冷冻存放,防止霉变和粘连,待条件具备后进行后续处理。
3、未被水浸湿的档案,转运至目的地后,可直接移送当地国家档案馆暂时存放和进行应急抢救处理。
4、被水浸湿档案,如无法冷库存放,可送至档案馆进行处理。除去表面泥土,放入真空干燥机中进行干燥。选择真空干燥机时,尽量不要选用带微波加热功能的机型,以防使用不当造成对档案的其他损害。
5、受潮浸湿档案不宜放在阳光下直接暴晒,避免晒干过程中发生档案纸张粘连和字迹扩散。
6、经干燥处理后的档案,顺序进行消毒、整理、更换卷皮、卷盒、登记、装柜,妥善存储。
7、条件具备时,请专业档案保护技术人员对档案受损及紧急处理情况进行评估和开展进一步的专业性抢救修复。
二、水灾受损档案的抢救方法
受灾后的档案需要得到迅速而正确的抢救,抢救方法应根据当时具备的物资、设备等条件,合理选用适当的抢救方法,以防止档案继续受损。
(一)对水浸纸质档案的抢救
水浸纸质档案如不及时抢救,会使纸张机械强度下降,并易滋生霉菌,在霉菌代谢物作用下,纸张酸度增加,甚至粘连成档案“砖”。抢救办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