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优秀单位的决定
(佳政函〔2010〕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2009年,全市各单位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全面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深入检查,强化整改,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保持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态势。涌现出一批安全生产工作优秀单位,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市政府决定,授予桦南县人民政府等39个单位为2009年度全市安全生产优秀单位称号,并予以通报表扬。
2010年是实现“两区两带一城”和“十项重点工程”建设工作目标的关键之年,也是安全生产“攻坚年”,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切实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继续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全市各单位要以受到表彰的单位为榜样,将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首要位置,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科学跨越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2009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优秀单位名单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二月五日
附件:
2009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优秀单位名单
富锦市人民政府、同江市人民政府、桦南县人民政府、汤原县人民政府、桦川县人民政府、抚远县人民政府、向阳区人民政府、东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法制办、市经委、市交通局、市安全监管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公安局、市人防办、市粮食局、市供销联社、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消防支队、市交警支队、市人防地下过街工程管理处,佳木斯海事局、佳木斯电业局、佳木斯邮政局、中国移动佳木斯分公司、佳木斯机场管理公司、大商集团佳木斯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大商集团佳木斯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煤矿机械有限公司、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黑龙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约翰?迪尔佳联收获机械有限公司、黑龙江华电佳木斯发电有限公司、大成建筑工程公司、佳木斯吉庆豆业有限公司、佳木斯阳光生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