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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10年全省公路养护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10年全省公路养护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局,省公路管理局、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公司,省路政总队,厅治超办,南昌高速公路公司,赣州高速公路公司,康大高速公路公司:
  为贯彻落实全国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我省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决定在2010年9月份组织全省公路养护管理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检查范围包括所有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按照今年迎“国检”的工作部署,本次检查的重点为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
  二、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为地方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路政管理机构和治超机构,主体为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局、高速公路路段运营管理单位和高速公路路政支队。
  三、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由公路技术状况检查和管理规范化检查两部分组成。
  1.公路技术状况检查按照《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 H20-2007)》的要求,采用路况快速检测车对路面损坏和路面平整度两项主要指标进行检测,并依据检查标准进行评分。
  2.管理规范化检查是指按照《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十一五”公路养护管理事业发展纲要》、《江西省公路养护管理暂行办法》、《江西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制度和技术规范等,检查公共服务水平、养护管理、路政管理和收费管理等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并依据检查标准进行评分。
  四、检查的组织实施
  公路养护管理检查工作由省公路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省厅依据省公路管理局提交的评价结果对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局,各高速公路路段运营管理单位的公路养护管理情况进行通报,并依据检查评分分别对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各设区市公路管理局的国省道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各高速公路路段运营管理单位养护管理工作进行排名,对前三名进行通报表彰。
  五、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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