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今年重点是进一步规范教育行政执法行为,推进行政指导工作。我们将编印教育系统行政指导手册,通过建立健全执法事项提示制、轻微问题警示制、违法行为纠错制、服务发展建议制、重大案件回访制等五项工作制度来落实教育行政指导工作。深入开展依法治校工作,加大依法治校经验交流,加强依法治校培训和指导力度,努力提高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校水平。在教育部深入开展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活动的背景下,积极申报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继续做好行政复议、行政申诉和行政诉讼工作,依法维护学生、教师、学校、校长等主体的权益。
认真做好迎接市人大对《
苏州市教育督导条例》施行一周年执法检查工作。积极参与全市“关爱民生法治行”活动,深入推进依法为民办实事工作,今年确定“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推进学前教育现代化建设”两大项目作为教育系统为民办实事工程。
4.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各项工作举措。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主动扩大公开的范围,拓展公开形式,并积极探索内部公开。根据市政府关于全力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巩固清理行政职权、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工作成果,逐步统一行政执法规范和行政处罚标准、建立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管理、考核、评价等相关制度,确保所属行政权按要求真正实现网上运行的相关要求,大力推进教育系统行政决策公开和办事公开,推动行政机关人员转变施政方式、管理方法和办事作风,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认真梳理各类已有的规范性文件及内部规章制度,及时上报市政务公开办备案,同时,积极探索在机关内部建立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监督制约机制。继续做好教育系统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报备工作。
继续推进校务公开。重点抓好“四有五公开”,即学校重大决策均需提请教代会审议,做到有形式、有对象、有内容、有时间;“五公开”,即政务公开、经费公开、重大问题公开、考核教师公开、评优奖励公开。力争全市90%以上中小学能完成网上校务公开栏目要求的建设任务,评选50所市校务公开先进学校。
5.深化办学体制改革。深化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激发教育活力,形成有利于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指导全市18所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制定好“一校一方案”,积极开展调研、论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努力完成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工作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