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201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苏教法规〔2010〕5号)
各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各直属单位和有关学校:
根据苏州市教育局2010年工作的安排和部署,我局政策法规处研究制订了《苏州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2010年工作要点》,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校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并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苏州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2010年工作要点
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苏州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2010年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2010年是苏州教育迈向教育现代化、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教育中长期规划纲要启动实施、编制“十二五”教育规划的重要之年。政策法规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发展好每一位教师”为目标,不断进行教育改革与创新,不断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努力实现苏州教育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主要工作
1.全面启动新一轮苏州市区域(县、区)教育现代化建设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和《苏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在认真做好上一轮区域教育现代化建设工作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开展新一轮教育现代化建设,紧紧瞄准中等发达国家的发展目标,在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的同时,不断充实教育现代化内涵,提升教育现代化品质,力争在教育创新、素质教育推进、教育高位均衡、教育信息化和国际化等方面达到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水平。进一步完善《苏州市由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向实现教育现代化迈进的指标体系》,今年重点开展相关试点先行县、区的调研与论证工作,努力做到分步规划、分层推进、分类指导、建评结合。
2.认真做好“五五普法”工作总结评估与表彰。根据中共苏州市委宣传部 苏州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部署,今年教育系统将组织开展“五五普法”工作全面考核验收和评比表彰。各地各校要认真总结经验,要进一步拓宽法制宣传教育范围,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全面提高法制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另外,我们还将加强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制度的建设,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积极组织各级各类培训,重点培养一批普法、执法的骨干,以进一步提升法制教育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