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商务、财政部门、各相关企业: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
2009年度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建[2009]71号)、《商务部、
财政部关于推进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的通知》(商建发[2009]4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制定了《宁夏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两部通知精神及方案意见,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宁夏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实施方案;
2、2009年度下乡产品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自治区商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
二〇〇九年十月九日
附件1:
宁夏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
2009年度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建[2009]71号)、《商务部、
财政部关于推进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的通知》(商建发[2009]419号)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引导企业建立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生产和流通体系,扩大内需,改善农村消费环境,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下乡产品流通网络范围和建设支持内容
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包括下乡家电流通网络、下乡汽车摩托车流通和报废车辆回收网络。建设内容包括:
(一)销售网点项目。即面向农民销售下乡家电、汽车摩托车的乡村销售网点建设改造项目。
(二)配送体系项目。即为下乡产品销售网点提供产品统一配送服务的配送中心项目建设和配送车辆,以及报废车辆回收等运输工具购置等。
(三)服务体系项目。即下乡产品销售网点售后服务体系项目建设,包括售后服务网点建设改造,安装、维修设备购置和技术人员培训等。
(四)信息系统项目。即下乡产品网点销售、报废车辆回收信息录入系统项目建设,包括电脑等硬件设备购置和操作人员培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