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设备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
(闽教办直〔2009〕8号)
各设区市、项目县(市、区)教育局:
为加强我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设备的管理,提高工程设备的使用效益,根据《福建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设备管理办法(试行)》(闽教基〔2008〕5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设备管理检查工作。现将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我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项目县(市、区)和项目校。
二、检查内容
各项目县(市、区)和项目校贯彻落实《福建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设备管理办法(试行)》(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情况,具体检查项目详见附件。
三、检查形式
此次检查采取现场检查、查看汇报材料的形式。汇报材料主要应体现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
四、检查要求
1.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通力配合,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2.各项目县(市、区)应于2009年9月30日前根据管理办法要求,对辖区内项目校的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设备的管理、使用和维护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送所属设区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