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适应我省产业发展重点领域对人才培养的需求,统筹规划,集中力量建设好一批为新兴产业发展服务的专业。支持福州大学、福建工程学院、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主动适应我省交通事业,特别是铁路建设快速发展的需要,通过调整专业方向和增设铁道运输类专业,加快急需人才培养;支持集美大学、福建工程学院、武夷学院、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黎明职业大学、厦门城市职业学院等高校紧密结合全省及区域动漫产业发展需求,加强专业建设,建立专业种类齐全、服务面广、适应性强的动漫学院,成为我省动漫人才培养培训的示范基地;支持福州大学、闽江学院、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德化陶瓷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建设好各具特色的工艺美术学院,根据我省工艺美术产业发展及各地产业特色,重点发展产品造型设计、雕塑艺术设计等专业,设立艺术造型、彩绘、木雕、石雕等专业方向,为产业发展培养培训各类实用型人才。
二、工作要求
(一)鼓励支持有条件的高等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的二级专业类设置相关专业或按二级专业类组织招生;鼓励支持高等学校打破学科壁垒,积极开展跨学科设置本科专业试点;鼓励支持高等学校适应新兴产业发展,进行设置目录外本科专业试点;在进一步拓宽专业口径的基础上,大力倡导在高年级灵活设置专业方向,增强人才培养的适应性。
(二)本科高等学校申请增设《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内专业,且具备专业教学需要的办学条件,经我厅审核同意后报教育部备案。新建本科院校首批设置的本科专业原则上不超过6个,举办本科教育未满三年(含三年)的本科院校,年度增设本科专业数一般不超过5个,且不得增设目录外专业;其它高等学校年度增设本科专业数一般不超过3个。除产业发展急需专业外,本科高等学校不再增设高职高专专业。
(三)本科高等学校增设《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外专业,须经省高校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经我厅审核同意后报教育部审批。高校申请设置新的目录外专业,必须按目录外专业论证程序进行专家论证或召开听证会,在提交规定申报材料的同时,将电子版的申报材料(Word格式,文件名称为:“学校名称”+“专业名称”)发至我厅高教处。
(四)本科高等学校申请增设成人教育本科专业,凡在教育部公布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专业目录》内的,并已有一届以上该专业普通本科毕业生,申报材料符合规定要求的专业,经我厅审核同意后报教育部备案。高职高专院校申请增设函授、夜大学专科专业,必须有一届以上该专业普通专科毕业生,申报材料符合规定要求的专业予以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