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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工作的通知

  三、加强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和就业安全

  毕业生就业工作进入关键阶段,虽然形势趋缓,但绝不能掉以轻心。准确及时掌握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需求状况和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掌握就业困难人群的就业动态,制定有效政策,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为毕业生开展心理咨询,帮助毕业生做好就业心理准备,调适在就业过程中产生的心理压力,减轻心理负担,增强心理调适能力和承受能力。在近期举办的招聘会等要制定安全、防范招聘欺诈和传销陷阱、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及时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保证毕业生文明平安离校,确保就业安全与校园稳定。对毕业生外出寻找工作,联系单位等情况要清楚掌握和了解,教育引导他们注意交通安全、生命和财产安全,注意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防止受骗上当,尤其要教育学生防止陷入各种传销等非法活动。各高校要设置专门毕业生求助电话,对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碰到的意外、困难和纠纷要及时给予援助。

  在离校前填好灵活就业登记表和待就业登记表,并相应做好暑期毕业生离校期间的联络工作,坚持开展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系列活动,为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更快、更好的免费就业信息和各类就业服务,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建立完善高校未就业毕业生见习制度,积极与人事、劳动力市场取得联系,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和困难毕业生,提供有效的创业就业服务。尤其要做好困难毕业生登记认定工作和就业援助工作。

  四、加强毕业生安全教育和校园安全管理

  各设区市教育局和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毕业离校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要把安全和稳定作为硬任务,加强毕业生安全教育,确保毕业生文明离校。各高校要及时成立毕业生安全离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校应届毕业生离校工作方案。各高校要及时排查毕业生离校期间的不稳定因素,及时讲清政策,主动化解矛盾,辅导员入学生公寓值班,掌握学生思想动态,保卫部门加大校内安全巡视力度,坚决严防偷盗等校园不文明现象,毕业年级班干部每天向院系汇报班级动态,帮助毕业生解决实际困难,营造浓厚热烈的文明离校氛围。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格毕业班学生的请销假制度等措施,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强化责任观念,确保毕业生离校期间的安全稳定。提高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和处理能力,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学生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要在最短时间内赶到并坚决制止处理,坚决避免事态的扩大,把危害和影响降到最低,坚决杜绝一切不文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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