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工作的通知
(闽教学〔2009〕23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高等学校:
目前,各学校正按教育教学计划进入毕业工作的最后阶段。6月中旬以后,应届毕业生将陆续离开学校。为及早安排好高校应届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工作,确保毕业生安全、文明、顺利、有序离校,现就做好该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文明离校思想教育
要充分做好毕业生离校前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多种专项教育活动,要特别关注不能按时就业、毕业的学生。通过形势政策报告会和先进事迹报告会、座谈会等形式宣传毕业校友在基层就业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事迹,对毕业生进行成才观、创业观教育,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到西部、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在增进爱校情感,增强报国信念,提高诚信观念,强化责任意识等方面对毕业生进行思想教育。开展爱校、感恩、诚信、法纪、心理等主题教育活动,引导毕业生诚信守法,感恩母校,文明离校。在毕业生中开展上好最后一节课、为母校做一件有意义的事、毕业感言主题留言征文等活动,培养毕业生讲责任、比诚信的良好作风,激发他们对母校的情感,营造健康文明的校园毕业氛围。开展毕业生文明离校倡议,倡导毕业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以健康文明方式告别母校。
毕业典礼和授学位仪式是大学教育培养过程的重要环节,把毕业典礼作为对毕业生离校前的最后一课,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隆重热烈,安全简朴的原则举行。发挥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管理队伍,学校基层党、团、学生会组织以及学生骨干的作用,把就业教育、毕业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有组织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体现学校对毕业生的关心、爱护和体贴,使毕业生文明离校、安全离校。
二、加强毕业生离校的管理服务工作
组织好离校手续办理工作。严格毕业生离校程序,做好欠缴学费、住宿费的毕业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各高校要明确责任,各院系、部门积极配合,为毕业生离校提供温馨周到、方便快捷的服务,重点加强对就业困难、家庭经济困难、心理困扰、地震灾区毕业生等特殊群体的温馨关注和重点帮扶。涉及毕业手续办理的有关部门,要提前做好毕业手续办理的各项准备工作;坚持方便学生、服务学生、保护学生的原则,开通毕业生离校直通车服务,最大限度简化离校手续办理程序,开辟离校专门窗口和绿色通道,集中发放有关证件,尽可能地减少和缩短学生在校内外的频繁活动和路程。各高校要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帮助离校毕业生联系代办行李托运以及代购车、船、机票等事宜,营造一个简便、快捷、安全的工作环境。各高校要提醒毕业生要增强防范意识,旅途中更要注意安全,妥善保管好钱物及报到证、户口关系迁移证、毕业文凭等证件,顺利到新单位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