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关于认真组织开展2009年“9·28终身教育活动日”的通知
(闽终教委〔2009〕2号)
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成员单位,各设区市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各高等院校:
《
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颁布以来,各地、各部门以“9·28终身教育活动日”为平台,精心筹划,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的终身教育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今年的“9·28终身教育活动日”,正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又是我省第5个终身教育活动日,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为契机,大力宣传终身教育,扩大受众面,促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终身学习,更好地服务海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就做好2009年“9·28终身教育活动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09年“9·28终身教育活动日”的主题是:发展终身教育,服务海西大业。
二、活动时间、形式
(一)9月28日,省设“9·28终身教育活动日”主会场,各设区市设分会场。
(二)9月28日前后,各地、各部门可采取座谈会、论坛、讲座、演讲、展览、知识竞赛、广场活动、文艺演出等形式在全省范围开展终身教育宣传、表彰等系列活动。
三、活动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9·28终身教育活动日”,围绕“发展终身教育,服务海西大业”的主题,精心组织,认真部署实施。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出“9·28终身教育活动日”宣传活动方案,组织专门力量,认真抓好落实。
(二)要努力拓展终身教育的宣传手段和渠道,进一步用好宣传标语、宣传栏、宣传册(页)、流动宣传车等方式,丰富终身教育的宣传内容,扩大宣传面。
(三)要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职能作用,继续与网络、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媒体加强沟通协作,开辟终身教育宣传专栏、专版、专题,制作播出终身教育的宣传新闻和节目,广泛传播终身教育与终身学习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