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9年万名中小学班主任省级远程培训的通知
(闽教人〔2009〕59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省属中小学,福建师范大学:
根据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实施全国中小学班主任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厅[2006]3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班主任培训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人[2007]103号)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我省中小学班主任培训工作的开展,提高中小学班主任素质和能力,我厅决定开展“2009年万名中小学班主任省级远程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和任务
充分发挥现代教育技术优势,以网络培训为主要形式,在全省各市、县(区)组织1万名中小学班主任进行省级远程培训,提高班主任在新课程背景下的班级管理能力和科学育人水平,探索班主任培训新模式,推动班主任全员培训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培训内容
班主任工作基本规范、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班级活动设计与组织、班级管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相关教育政策法规,以及少先队有关工作内容等7个模块。
三、培训对象条件及名额分配
1.参训学员应为中小学(不含中职学校)现任班主任,具备上网条件和网上交流能力。
2.参训学员以县(市、区)为单位,按中学、小学分别编班,每班不少于30人;省属中小学按校编班。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学员选派适当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和有条件的农村、山区和海岛倾斜。各级教师进修院校作为培训班在当地的依托单位。
3.已参加过县级及以上班主任培训的教师不再参加这次培训。
四、培训时间
省级远程培训将于今年7月底开始举办,分三期进行,每期培训40天,第一期7月29日~9月6日;第二期9月12日~10月25日;第三期10月30日~12月8日。每期培训学员上网学习网络课程35学时。
五、培训方式和流程
以网络学习形式为主,网上分散学习与网下集中学习相结合,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学习、互动研讨与管理。具体培训流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