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对文盲学员进行脱盲测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闽教基〔2009〕47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我省2008年全面启动新一轮扫盲教育工作,一年来各地开展文盲人口调查,摸清文盲底数,制定扫盲计划,并因地制宜采取集中办班、送教上门、包教包学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扫盲教学。对接受过扫盲教学的文盲学员进行脱盲测试是扫盲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统一测试标准,规范管理,确保扫盲教育教学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脱盲测试工作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根据扫盲教育的需要,及时组织已完成扫盲教学任务的学员进行脱盲测试。对有一定识字量但无任何文化程度证明的青壮年,可以组织他们直接参加脱盲测试,测试成绩达60分以上者,可视为“脱盲”。
2.目前省普通教育教学研究室已完成脱盲测试题库建设工作。脱盲测试题库由10套脱盲试卷组成,每套脱盲试卷分别由听认听写、看图连词、看图写词、选字填空(打“√”)、组词、阅读回答、应用文写作和计算等八种题型组成,满分为100分。测试题库由我厅下发到各设区市教育局,由设区市教育局按照保密要求妥善保管(脱盲测试题库另行下发)。
3.各县(市、区)教育局在组织脱盲测试前,要向设区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由设区市教育局从脱盲测试题库中随机抽取题目,组成新的脱盲试卷(包含上述八种题型,每种题型各一题,满分为100分),并将试卷电子稿提供给提出申请的县(市、区)教育局,由其负责印刷脱盲试卷、组织测试、评卷登分和成绩通知等项工作。
4.学员测试成绩达60分以上方为“脱盲”,县(市、区)教育局要及时对测试合格的学员发放统一编号的脱盲证书(脱盲证书的制作要求按我厅闽教基〔2009〕36号文件),并建立脱盲人员档案,保存相关资料。
5.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脱盲试卷的保密管理,设区市教育局要对所辖县(市、区)脱盲测试的组织和评卷工作进行过程性指导和监督,防止弄虚作假。
6.每年12月底前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将当年脱盲人员花名册和脱盲人员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附件2)报设区市教育局。各设区市教育局汇总后于次年1月10日前上报我厅基础教育处备案。
附件:1.福建省脱盲人员花名册 (略)
2.福建省脱盲人员情况统计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