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交通港航行业开展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2010年6月1至30日。期间:
  (一)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6月13日。宣传咨询的重点内容:宣传安全发展理念、世博安保工作措施、“安全生产年”的工作重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应急科普知识等。
  (二)应急预案演练周:6月14至20日。各单位应结合各自实际,适时开展应急演练,达到锻炼队伍,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的目的。
  四、组织机构
  市交通港口局安委会负责市交通港口局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市交通港口局安委会办公室(局安全监督处)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各区县交通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成立相应组织机构。
  五、活动内容及组织安排
  (一)通过市交通港口局政府网站和局域网公布开展“安全生产月”的活动通知。
  (二)各单位在内部要通过黑板报、知识竞赛、开展安全管理合理化建议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各区县交通主管部门,局属相关单位要对所分管行业进行专门动员部署,做到层层传达,级级落实。
  (三)各区县交通主管部门,市运输管理处、航务处、码头中心、质监站要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工程开展针对性检查,主要检查世博安保“三防”措施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高温季节安全防范措施、防汛防台措施、安全教育和培训等情况。同时,针对各行业特点,着重抓好公交客运、省际客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水路运输、内河水上通航环境、危险货物港口作业、水运工程施工机械安全等专项工作,对查出的问题,要加大处罚力度。
  (四)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作业场所应悬挂“安全生产月”活动横幅、宣传标语,张贴“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画,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开展形式多样、形象生动的宣传教育活动。
  (五)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结合过去发生或者他人的事故教训,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培训,特别是加强危险品从业人员、客运从业人员、外来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安全生产事业的发展,宣传和舆论导向非常重要。通过每年一度的集中性、突击性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对于进一步凝聚广大企业的安全发展共识,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推动本市交通港航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实现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明确任务分工,分头抓好落实,有序安排好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围绕中心,突出重点。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中心任务是贯彻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开展“三项行动”和加强“三项建设”。各单位在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期间,要围绕中心工作任务开展各项宣传活动,提高对安全生产“一岗双责”重要意义的认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责任。按照“三项行动”的基本要求,各地在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的同时,开展联合执法和隐患治理工作,净化本市交通港航行业的安全生产环境。通过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