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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闽教安组〔2009〕11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院校:
  近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危险品和重要设施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针对我省实际提出了具体要求。请各地各校切实按照国家总局的紧急通知和省里的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排查,堵塞漏洞,加强防范,确保万无一失。现就加强我省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重要意义。高校实验室是学校教学和科研的重要基地,许多实验室还涉及制造、储藏、运输、使用事关公共安全的特种物品,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将严重影响校园安全,并可能引发重大社会问题。因此,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对于高校乃至全社会的安全和稳定都具有重要意义。各高等院校务必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庆顺利进行的高度,加强对高校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各高校分管实验室的领导要按照省安委会“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履行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职责,积极主动、扎实全面地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严防实验室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从目前我省高校实验室管理现状看,还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如:实验室用房紧张,一些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存放不够规范;规章制度不够健全,对剧毒品、危险品的管理不够严格,没有建立详细的领用台帐。实验室消防设施配备不足,防火、防爆和防盗措施不够完善;实验室用电不够规范,重点部位没有安装防爆开关,存在使用不合格电线及乱拉电线现象。环保设施不能满足要求,废物、废液等“三废”的处理不够规范。实验室管理应急预案未完全建立,实验室专职管理人员没有取得有关上岗资格证等。
  三、针对上述安全隐患,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管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狠抓实验室安全保卫工作各个环节的落实。各高校接此通知后,保卫部门要按照紧急通知要求,协同学校科研、教学等职能部门,立即对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要按照国家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有关条例规定,迅速制定和完善本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实验室重点部位要分类建立紧急处置预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对易燃、易爆、剧毒、致病微生物、麻醉品和放射性物质、压力容器等危险品,要严格按有关制度办理领用手续,严防危险品流出实验室,学校要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此类危险品进行审批、贮存和使用全过程的监管。加强实验室管理,加大力度完善防火、防爆和防盗措施。对进入实验室的校外人员要进行严格审查,防止不法分子利用来访这一途径从事破坏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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