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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首届美术院校教师优秀作品联展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首届美术院校教师优秀作品联展的通知
(闽教体〔2009〕39号)


各高等院校: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展示和检阅全省美术院校(系)教育教学成果,经研究,拟于2009年11月在福州举行福建省首届美术院校(系)教师优秀作品联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称:福建省首届美术院校(系)教师优秀作品联展

  二、主题:祖国万岁

  三、主办: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福建省教育厅

  承办: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

  四、时间:2009年11月10日-11月15日

  五、地点:福建省美术馆、福建省积萃园艺术馆

  六、参加对象:全省美术院校(系)美术类专业教师

  七、类别:中国画;油画;水彩画;水粉画;漆画;雕塑;艺术设计。

  八、要求:

  1.参展作品应注重美学品位和艺术质量,体现真善美相统一的审美取向,彰显时代精神,讴歌伟大祖国,颂扬海西建设,力求代表参展院校(系)及个人的最高水准,倡导教师新创作的作品参展。

  2.参展作品题材、风格、形式不限。中国画6尺宣(竖式)以内;油画、漆画150㎝×150㎝;水彩画全开国画纸以内;雕塑边尺寸80㎝以内;艺术设计为AO尺寸。

  3.参展作品的装裱、装框由各美术院校(系)自行负责。

  4.参展作品需附作者简介,注明作者所属院校(系)、作品名称、尺寸、材料及创作时间。参展作品背面注明作品名称,作者院校(系)、作者姓名。

  5.每位教师仅限一幅(件)作品。

  九、作品征集

  1.各美术院校(系)根据分配名额以院校(系)为单位将拟报送的参展作品用数码相机(1000万像素以上)拍摄成影像,刻录至DVD光盘并附《福建省首届美术院校(系)教师优秀作品联展作品登记表》于2009年11月5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邮寄至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艺术系(地址:福州市新店镇盘石村王厝头42号,邮编:350013,联系人:罗琰娟,电话:15860838527);同时将作品登记表以电子文档格式发送至Email:luoyanjuan@fj61.net。参展作品以院校(系)为单位于2009年11月8日直接送福建省美术馆(联系人:罗琰娟,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头街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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