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中医药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10年中医药文化建设和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
(苏中医综〔2010〕28号)
各市卫生局、省直各中医单位:
2010年是全面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
《若干意见》)、积极参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一年。为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和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近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订下发了《2010年中医药文化建设和新闻宣传工作要点》,根据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2010年全省中医药文化建设和新闻宣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宣传
《若干意见》,提升舆论引导能力
(一)继续深入宣传贯彻
《若干意见》。着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对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利益和发展中医药事业的高度重视,着力宣传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弘扬中华文化、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重要意义。积极组织策划各级新闻媒体深入基层开展调研,重点报道各级党委政府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视支持,以及为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出台的新政策、采取的新举措、取得的新成效。
(二)认真总结开展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果。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努力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大力宣传中医药行业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动中医药工作不断发展的经验和做法。
(三)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合作。努力拓展中医药宣传领域,积极宣传中医药的科学文化价值、历史贡献和发展成就,大力宣传中医药在防病治病中的特色和优势,广泛宣传普及中医药知识,大力宣传中医药行业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发挥中央、省级媒体的资源和品牌优势,积极开展合作,创新传播载体,在有社会影响力的报刊、杂志、政府网站、知名商业网站等媒介上开设专栏普及中医药知识。结合我省中医药工作重点,组织系列宣传报道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