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管理局关于319国道萍乡段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改革涉及人员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萍府办发〔2010〕3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管理局《关于319国道萍乡段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改革涉及人员安置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常委会第6次会议和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319国道萍乡段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改革涉及人员安置实施方案
(市交通运输局 市公路管理局)
为妥善安置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改革涉及的319国道萍乡段收费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改革涉及人员),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关于江西省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人员安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字〔2009〕11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安置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在编人员“转岗不下岗”、聘用合同制职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则,用2年时间完成人员安置工作,基本实现在编人员转岗、解除劳动关系的聘用合同制职工推荐就业的总体目标,推进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顺利实施,确保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
1.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拓宽人员安置渠道,尽力在规定时间内妥善安置改革涉及在编人员。按法规政策解除合同制职工劳动合同关系,力争在交通公路系统内多渠道、多领域统筹安置。市直有关部门积极指导、协调和支持。
2.依法办事,分类安置。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关于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人员安置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9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发改委省交通厅省财政厅关于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府厅明〔2009〕36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准确把握政策标准,严格规范操作程序,分类妥善安排改革涉及人员。
3.确保稳定,有序推进。把保持人员稳定作为安置工作顺利实施的基本前提,周密部署,有序推进。改革涉及人员的编制随人员安置划转。改革涉及人员待安置期间“级别不变,合规合理的待遇不变”。
三、319国道萍莲段改革涉及人员的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