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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教联〔2010〕29号)


各市(地、总局)综治办、教育局:

  现将《全省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开展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检查及整治行动,坚决杜绝重大恶性伤害案件发生,确保幼儿园安全。

  各市(行署、总局)教育局要将本次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检查和整治行动的总结汇报材料和需要填写的有关统计表格于7月2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二处,同时发送电子文本至电子邮箱:jcjyec@163.com。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日

全省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综治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近一时期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的一系列工作部署,严密防范危及幼儿安全的恶性事件发生,维护社会稳定,决定开展全省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检查和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通过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行动,全面了解掌握全省幼儿园基本情况,全面排查幼儿园安全隐患,健全各项安全制度,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全面整顿不合格幼教机构和人员,规范办园行为,切实把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把幼儿园周边治安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把幼儿园安全责任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幼儿园的安全稳定。

  二、检查重点

  针对幼儿园安全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确定这次专项检查和整治行动工作的重点为:

  (一)针对少数幼儿园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管理工作重视不够问题,重点检查幼儿园安全管理意识是否加强,组织机构是否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是否落实,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是否有效等。

  (二)针对幼儿园人群聚集易发生群体事故的现状,重点检查园舍和户外活动场地、饮食卫生和接送车辆、设施设备和玩教具、幼儿园消防设施、幼儿园周边治安环境等安全情况。

  (三)针对近期全国发生的校园内侵害少年儿童人身安全的恶性案件,重点检查幼儿园门卫及安全保卫力量是否到位,幼儿园技防、物防设施设备是否到位等情况。

  (四)针对民办幼儿园的审批准入和监管不够规范的问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民办幼儿园的办学资质进行一次全面普查和清理整顿,重点检查和整治不合格幼儿园和无证办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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