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任务的通知
(余府办发〔2010〕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七届人民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2010年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任务》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六月一日
2010年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任务
根据《2010年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任务》(赣府厅字〔2010〕62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余发〔2009〕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2010年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任务。
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㈠继续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
1.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2.2万人,确保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人保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委、市民政局)
2.参照国有困难企业医疗保险政策,财政补助解决全市国有困难农林水企事业单位职工、农垦企业、城镇困难大集体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职工医保)。(责任单位:市人保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工信委)
3.增加国有和国有控股关闭破产改制及困难企业职工医疗保险财政补助,保障国有和国有控股关闭破产改制及困难企业职工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责任单位:市人保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工信委)
4.继续全额资助全市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责任单位:市人保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新余学院)
5.大力推进工业园区企业、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确保90%以上的城镇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责任单位:市人保局、市工信委、市教育局)
6.城乡医疗救助对象扩展到低保边缘家庭,将新增城市低保对象全部纳入城市医疗救助范围。资助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
7.全市新农合参保人数60万人,确保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2%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