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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隆重庆祝2009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1.采取各种方式,组织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深入开展爱国主义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广大教师加深对新中国成立 60 周年特别是改革开放 30 年来经济社会巨大变化的了解和认识,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把爱国主义作为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把教书育人作为奉献社会的职责使命,把为人师表作为不懈追求的优良品德,把终身学习作为人生进步的重要阶梯,进一步明确肩负的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树立崇高的教师职业理想,全面提高师德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增强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教育、热爱学生的崇高情感,为培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建设人力资源强省和创新型省份做出更大贡献。

  2.认真总结新中国成立 60 周年、改革开放 30 年来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和基本经验,集中推出一批模范教师典型,大力表彰和宣传他们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无私奉献、教书育人的崇高精神。教师节期间,要组织走访慰问新中国成立 60 周年和改革开放 30 年来为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人物,营造崇尚模范教师的浓厚氛围。

  3.在广大教师中开展一次主题鲜明、广泛深入的师德教育活动。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师德教育活动与深入开展爱国主义主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通过开展主题学习、研讨会、座谈会等形式多样和扎实有效的教育活动,特别是中小学校要组织广大教师深入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广泛开展教师职业理想、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大讨论,帮助广大教师全面了解新时期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引导广大教师以全国模范教师、省杰出人民教师为榜样,全面提高师德素养,立足岗位,奋发进取,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4.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全局,把教师队伍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要在政治上、思想上和生活上关心教师,依法保障和大力提高教师待遇,为教师办实事、办好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帮助教师解决生活、工作和学习培训中的实际困难;要为教师终身学习、长远发展提供帮助和支持,使教师安心从教,乐于长期从教;要对农村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的教师队伍建设给予更多支持,把尊师重教的各项具体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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