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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隆重庆祝2009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隆重庆祝2009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闽教人〔2009〕92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高等学校,厅直属单位(学校):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9月10日适逢我国第25个教师节。做好今年教师节庆祝、表彰、宣传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隆重庆祝2009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09〕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今年教师节活动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师节主题

  今年教师节的主题是“祖国的未来与人民教师的使命”。教师节的主题活动将结合爱国主义教育进行,深入宣传新中国成立60周年、改革开放30年来我省教育事业伟大成就,大力宣传全国模范、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隆重表彰我省第二届杰出人民教师。通过教师节庆祝活动,充分展现人民教师为教育事业做出的丰功伟绩;全面反映人民教师为人师表的精神风貌,大力弘扬人民教师无私奉献的高尚师德;进一步倡导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热爱教育事业,增强献身祖国教育事业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实际行动迎接国庆60周年,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活动安排

  1.9月3日上午,隆重举行福建省第二届杰出人民教师表彰暨教师节庆祝大会。

  2.9月3日下午-4日上午,召开全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

  3.选派教师代表参加教育部召开的“庆祝教师节暨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

  4.选派教师代表参加教育部举办的“第四届全国师德论坛”。

  5.9月3日晚,举行福建省教育系统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暨2009年教师节文艺晚会。

  6.组织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收看电影《孟二冬》。

  7.教师节前后,在《福建日报》等主流媒体,集中宣传我省优秀教师代表的先进事迹,展现我省优秀教师的精神风貌。

  8.教师节前后,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领导将赴各地、各有关高校慰问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看望长期坚于职守的农村教师代表。

  三、有关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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