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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系统2009-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系统2009-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教综〔2009〕39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现将《福建省教育系统2009-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福建省教育厅

二○○九年九月十六日

福建省教育系统2009-2010年民主评议
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和福建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现就2009-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规范教育收费为关键,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目的,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深入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二、评议对象
  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
  三、评议内容
  评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政风的内容主要是:是否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树立教育行业良好形象的要求,把政风行风建设摆上重要位置,纳入“一把手”工程,加强领导,坚持业务工作与政风行风建设一起抓;是否围绕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正确履行职能,认真解决教育乱收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提出落实整改的具体要求,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反馈整改结果;是否推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建立公示、承诺等制度,推进依法行政;是否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转变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认真解决办事拖拉、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是否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有关措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组织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和教育收费规范县(市、区)、学校活动等;是否清正廉洁,有否存在以权谋私、与民争利,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等问题。
  评议中小学校行风的内容主要是:招生收费和师德师风状况。重点是是否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认真落实各项惠民政策,避免出现“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是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借读生接收工作,落实取消借读费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住宿费等政策,认真解决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是否严禁中小学校擅自编印、向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严禁举办各类收费补习班。严格执行福建省教育收费规程(试行),严格执行清理规范后的新学年收费项目和标准,加强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管理,规范教育收费票据的使用和管理。切实做好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工作。是否健全财务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严禁私设“小金库”。实施教育收费“阳光工程”,实行学校收费校长公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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