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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中期总结的通知

  4.请有关高校将总结内容形成书面材料(5000字以内、一式8份)于2009年11月20日前报送我厅高等教育处,同时将材料的电子文档(Word格式)及附件(Excel格式)一并发送至:gdjyc2009@sina.com,联系电话:0591-87833265、87091312。

  请有关高校根据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中期总结工作。我厅将根据各校质量工程的中期总结,对各校开展抽查工作。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把抽查情况并结合绩效考评情况,作为调整政策导向和开展项目建设的重要依据,对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成效突出的高校,今后将给予重点扶持和优先支持,以促进高校围绕海西建设培养创新人才,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九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
  “本科质量工程”省级及以上获奖项目基本情况一览表
  填报单位:                 (盖章) 填报时间:2009年  月  日
项目名称项目数具体项目内容
合计2007年及以前2008年2009年2007年及以前2008年2009年
省           级精品课程0      
教学名师0      
教学团队0      
创新实验区0      
大学生创新性试验计划0      
教学示范中心0      
特色专业建设点0      
国家级精品课程0      
教学名师0      
教学团队0      
创新实验区0      
大学生创新性试验计划0      
教学示范中心0      
特色专业建设点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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