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体育局、共青团福建省委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福建省冬季长跑活动起跑仪式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体育局、共青团福建省委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福建省冬季长跑活动起跑仪式的通知
(闽教体〔2009〕54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体育局、团市委;各高等院校,厅属中职学校、中小学:

  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我省定于11月14日上午举行冬季长跑活动起跑仪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09年11月14日上午09:30

  二、地点:福州一中新校区田径场

  三、参加单位及人数

  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警察学院各82名学生。福州一中、福建师大附中、福州三中金山校区、福建邮电学校、福建工业学校、福建建材工业学校各58名学生。福州实验小学、福州金山小学五-六年级学生各42名。

  四、要求:

  1.各校应指派1-2名带队教师,并于11月10日之前将带队教师姓名、联系电话报到省教育厅体卫艺教处(联系电话0591-87846074)。

  2.各校应制作一面校旗、规格为长4米、宽0.4米,如图

←    4米    →

× × × 学 校

0.4米



  指定2名旗手,各校队伍着统一服装于11月14日上午8:45到达福州一中田径场集中。
  3.跑步队形:高校8路×10列,中学、中职8路×7列,小学8路×5列。
  4.定11月11日下午2:30在省教育厅体卫艺教处召开各队领队会议,请准时出席。

  二○○九年十一月五日

lar_425299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