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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第五次结核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第五次结核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的通知
(苏卫办疾控〔2010〕2号)


各市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了解全国结核病的流行状况和危害程度,评价《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的执行情况,为制订下一个十年规划奠定基础,卫生部决定于2010年组织开展全国第五次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工作(以下简称流调)。

  根据《全国第五次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计划及实施方案》(卫办疾控发〔2009〕184号),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组织制定了《全国第五次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江苏省实施方案》(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本次流调我省共有10个县(市、区)10个乡(镇、街道)被选为国家级流调点。流调分为准备、实施、验收总结3个阶段,其中准备阶段(2009年6月-2010年3月)包括制订流调计划和实施方案、抽样、预调查和培训等;实施阶段(2010年4月-7月)包括现场调查及督导等;验收总结阶段(2010年8月-2011年9月)包括调查资料收集整理、现场工作验收和编写流调资料汇编等。流调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补助地方结核病防治项目经费给予支持,省财政相应安排一定数量的配套经费。

  为保障本次流调的顺利开展,各地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相关单位职责,在组织、技术、经费等方面予以支持,确保高质量完成我省的流调工作。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全国第五次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江苏省实施方案

  我国是全球22个结核病高负担国家之一,结核病发病人数居世界第二位。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进一步加大了遏制结核病流行的力度,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对策和行动,结核病防治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为全球结核病控制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

  我国曾于1979年、1984-1985年、1990年和2000年分别开展了4次全国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积累了宝贵的流行病学资料,为制定和指导全国结核病防治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此外,我省还于2006年开展了一次全省性流调工作。

  为了解全国结核病的流行状况和危害程度,评价《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的执行情况,为制订下一个十年规划奠定基础,卫生部决定于2010年开展全国第五次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以下简称流调)。为切实做好我省的流调工作,根据《全国第五次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计划及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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