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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局关于报送汛期安全工作安排情况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报送汛期安全工作安排情况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
市教育局于6月7日下发了《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汛期安全工作的通知》(淄教安字〔2010〕21号),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将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师生安全教育、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组织机构建立和责任落实等情况于6月25日前报市教育局安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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