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在厅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六、加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领导

  厅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把创先争优活动摆上重要日程,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一)明确领导责任。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关系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厅党组成立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意见,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厅属各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负责本部门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制定本单位的实施方案,构建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要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带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开展创建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活动。

  (二)实施分类指导。厅直属机关党委要依照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印发的在机关、事业、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根据不同领域和行业基层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党员的岗位特点,加强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措施。

  (三)营造浓厚氛围。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宣传,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党员电化教育、党建信息网、手机短信平台、宣传橱窗等作用,采取基层党员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性、好做法、好经验,大力宣传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典型事迹,大力宣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坚持典型引路,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创先争优活动巡回检查组,不定期进行巡回检查。采取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了解活动进展,通报活动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党组织制度,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调研和点评。对创先争优活动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得力的,有关党组织要及时提出批评,要求限期整改。

  (五)搞好统筹兼顾。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贯穿于创先争优活动始终,统筹推进机关党的建设其他经常性工作。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与开展“学习《廉政准则》、规范从政行为、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以及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年活动相结合,扎实推进。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