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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全省优秀乡村医生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二)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对照评选条件进行严格审核,按推荐名额1:1的比例推荐候选人。在上报候选人员前,应在全市范围内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

  (三)省卫生厅对各地上报的候选人逐一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者确认并授予“河南省优秀乡村医生”荣誉称号。

  五、有关要求

  (一)推荐工作要坚持自下而上、民主公开的原则,严格评选标准,增强推荐及评选的透明度,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应逐一调查核实,确保评选表彰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评选表彰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在新农合服务工作中,采取编造假处方等手段骗取新农合资金,经查属实的;出现过医疗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不得推荐为候选人。已经推荐的,取消候选人资格。

  (三)各省辖市务于2010年7月31日前,将优秀乡村医生候选人登记表(附件2)上报省卫生厅,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

  (四)请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鹤壁、新乡、焦作、濮阳、许昌、漯河、三门峡、商丘、南阳、信阳、周口、驻马店等16市从全省优秀乡村医生候选人中各推荐1名连续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工作10年以上的乡村医生作为全国优秀乡村医生候选人,填写2010年全国优秀乡村医生候选人登记表(一式三份,附件3)一并上报省卫生厅。

  联 系 人:雷卫河

  联系电话:0371-65897950

  地  址:郑州市纬五路45号卫生厅农卫处

  邮政编码:450003

  附件:1、2010年全省优秀乡村医生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10年全省优秀乡村医生候选人登记表

  3、2010年全国优秀乡村医生候选人登记表

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1
  2010年全省优秀乡村医生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省辖市

名额

省辖市

名额

郑州市

20

南阳市

40

开封市

16

信阳市

30

洛阳市

24

周口市

40

平顶山市

22

驻马店市

21

安阳市

30

济源市

4

鹤壁市

10

巩义市

4

新乡市

24

项城市

4

焦作市

12

永城市

4

濮阳市

18

固始县

4

许昌市

13

邓州市

4

漯河市

10

中牟县

4

三门峡市

10

共 计

400

商丘市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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