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对照评选条件进行严格审核,按推荐名额1:1的比例推荐候选人。在上报候选人员前,应在全市范围内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
(三)省卫生厅对各地上报的候选人逐一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者确认并授予“河南省优秀乡村医生”荣誉称号。
五、有关要求
(一)推荐工作要坚持自下而上、民主公开的原则,严格评选标准,增强推荐及评选的透明度,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应逐一调查核实,确保评选表彰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评选表彰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在新农合服务工作中,采取编造假处方等手段骗取新农合资金,经查属实的;出现过医疗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不得推荐为候选人。已经推荐的,取消候选人资格。
(三)各省辖市务于2010年7月31日前,将优秀乡村医生候选人登记表(附件2)上报省卫生厅,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
(四)请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鹤壁、新乡、焦作、濮阳、许昌、漯河、三门峡、商丘、南阳、信阳、周口、驻马店等16市从全省优秀乡村医生候选人中各推荐1名连续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工作10年以上的乡村医生作为全国优秀乡村医生候选人,填写2010年全国优秀乡村医生候选人登记表(一式三份,附件3)一并上报省卫生厅。
联 系 人:雷卫河
联系电话:0371-65897950
地 址:郑州市纬五路45号卫生厅农卫处
邮政编码:450003
附件:1、2010年全省优秀乡村医生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10年全省优秀乡村医生候选人登记表
3、2010年全国优秀乡村医生候选人登记表
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1
2010年全省优秀乡村医生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省辖市
| 名额
| 省辖市
| 名额
|
郑州市
| 20
| 南阳市
| 40
|
开封市
| 16
| 信阳市
| 30
|
洛阳市
| 24
| 周口市
| 40
|
平顶山市
| 22
| 驻马店市
| 21
|
安阳市
| 30
| 济源市
| 4
|
鹤壁市
| 10
| 巩义市
| 4
|
新乡市
| 24
| 项城市
| 4
|
焦作市
| 12
| 永城市
| 4
|
濮阳市
| 18
| 固始县
| 4
|
许昌市
| 13
| 邓州市
| 4
|
漯河市
| 10
| 中牟县
| 4
|
三门峡市
| 10
| 共 计
| 400
|
商丘市
| 32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