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漳州卫生职业学院等5所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结论的通知
(闽教高〔2010〕8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职院校:
根据我厅《关于印发“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实施文件的通知》(闽教高[2009]27号)及学校申请,2009年我厅聘请专家组完成了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德化陶瓷职业技术学院、泉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等5所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按照规定程序,福建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委员会对专家组建议结论进行了审议,审议意见经我厅审核批准,且公示无异议,现将5所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结论公布如下:
1、漳州卫生职业学院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结论为“通过”;
2、厦门城市职业学院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结论为“通过”;
3、德化陶瓷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结论为“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