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确认罗源第二中学等8所学校高中部为“福建省三级达标高中”的通知
(闽教基〔2010〕18号)
福州、泉州、莆田、南平、宁德市教育局:
根据省教育厅印发的《福建省达标高中评估办法(试行)》和《福建省达标高中评估标准(试行)》(闽教基〔2007〕42号),在学校申报,设区市教育局组织人员评估和审定的基础上,经我厅审核并公示,罗源第二中学、南安市龙泉中学、莆田第九中学、莆田第十一中学、仙游县度尾中学、顺昌金桥学校(民办)、福安市第十中学、霞浦县第六中学等8所学校高中部已基本达到省三级达标高中标准,现确认为“福建省三级达标高中”。
希望罗源第二中学等8所学校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当地政府的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按照已制定的整改计划和方案,切实做好达标后的整改和巩固提高工作,创新学校管理体制,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深入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