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总工会、共青团福建省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举办2010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
(闽教职成〔2010〕5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劳动保障局、总工会、团委,各高等职业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省属技工学校:
建立和完善职业院校技能竞赛制度,有利于促进职业院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和实践能力培养,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有利于展示职业教育办学成果,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努力实现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加快培养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通过举办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广泛动员和促进职业院校开展校内技能竞赛、校际邀请赛、对抗赛以及设区市技能大赛等多层次、多形式的技能大赛,使职业院校在校生人人都有参加技能竞赛的经历。经研究,定于4月中旬举办2010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0年4月13日-16日期间,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竞赛分别在厦门市有关中职学校、省属有关高职院校进行。
二、竞赛组织领导
本次大赛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共青团福建省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中等职业学校竞赛由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厦门市教育局和集美区政府、海沧区政府、同安区政府承办,集美区教育局、海沧区教育局、同安区教育局、相关中职学校、行业协会和企业协办。高等职业院校竞赛由省高职院校技能竞赛集训中心承办,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等高职院校、有关行业协会和企业协办。
2010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由主办单位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主要承办单位负责人组成(名单见附件1),下设中职竞赛执行委员会(名单见附件2)和高职竞赛执行委员会(名单见附件3),具体落实中职、高职竞赛的各项筹备和组织工作。厦门市成立中职竞赛组织协调委员会(名单见附件4),有关高职院校联合成立高职竞赛组织协调委员会(名单见附件5),负责竞赛的场地设备、宣传、接待、交通、住宿、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