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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0年基础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6.加强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范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规范办学行为、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作为推进素质教育的重大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2010年开展“办学行为规范年”活动,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闽政办[2010]8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有关工作意见》中提出的“五规范”要求,实行问责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建立区域内中小学课业负担监测、举报和公告制度,对于经查实的违规办学学校,主管教育局应采取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等处罚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省里将强化对各地执行“五规范”情况的随机抽查,对存在严重违规办学行为的地区和学校进行全省通报,对违规办学的达标高中,还将对其采取黄牌警告、达标晋级资格“一票否决”、达标降级、撤消达标校等处理措施。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管理和义务教育阶段借读生招收及农民工子女入学工作,加快推进城区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有效遏制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现象。
  7.持续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应用。从应用研训、资源建设、远程教育“堂堂用”、“三种模式”应用研究成果推广、创建应用示范校、加强应用评估检查等方面,开展“远程教育应用年”活动。加强省级基础教育资源中心平台建设,抓好省级优质资源征集评选和历届“三优联评”获奖课件梳理入库工作,继续充实资源中心的资源条目,力争资源覆盖省内中小学主要学科和主要版本。在部分条件成熟的县(市、区)开展网络教研试点,通过校际公开示范课、听课评课、展示交流的方式,实现城乡教育教学资源共建共享。依托省级资源中心平台,提供农村教师培训资源,构建高效开放的农村教师远程培训体系。完善项目县(市、区)远教工程服务体系,保障远教工程持续广泛应用。
  8.强化农村初中学校管理。针对农村初中控辍工作难点,以加强农村初中校管理为落脚点,强化责任意识,通过建章立制规范制度管理。召开全省普通初中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会议,指导各地进一步规范初中教育教学管理,公布全省各县(市、区)的初中毕业生三年巩固率、全科及格率、平均单科及格率等方面情况,督促指导各地和初中学校抓好农村初中控辍工作,落实教学常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管理水平的提高。
  9.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落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扶持和规范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发展,将所有民办农民工子弟学校纳入民办学校管理工作。探索实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继续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办法。制定《关于加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后管理工作的意见》,建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档案,通过全省中小学学籍统一联网管理,及时掌握学生的变动情况,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同在蓝天下共同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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