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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0年基础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做好三类残疾儿童“普九”的巩固提高工作,三类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2%以上。不断改善特教学校的办学条件,继续推进残疾儿童少年的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设区市属的特教学校全部要开办高中阶段班和学前教育班,并鼓励有条件的县属特教学校开办高中阶段班。在各设区市有计划地开展重度残疾儿童的入户教育工作。
  --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出发点,全面落实国家课程计划,建立健全新课程背景下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规范办学行为,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加大对农村课改和教研工作的扶持和指导,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和考试评价制度改革,扎实推进课程改革实施。落实省政府办公厅闽政办[2010]8号文件对规范办学行为的要求,建立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教育教学新秩序。
  二、工作要求
  1.加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力度。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年度工作的重中之重,以大力提高农村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和薄弱学校义务教育水平为重心,研究制订本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完善支持薄弱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措施。全省的一、二、三类县(市、区)要分别在2012年、2015年、2017年完成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各类县(市、区)都必须按照总体目标,确定分年度实施计划, 一类县(市、区)应在2010年完成任务量的40%,二、三类县(市、区)完成10%-15%。同时,引导各地打破学校和城乡之间的分割,建立区域内若干片区以优质学校为核心,通过与薄弱学校整合、重组、捆绑等方式,形成紧密联系或相对固定的办学共同体,持之以恒地实施教学计划、制度管理、质量要求和考核评价“四个统一”,努力促进校际间教育质量的均衡。继续深化城乡教育对口交流合作,加强联片教研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研工作的指导扶持力度,提升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教师整体素质,促进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共用。省里今年将对设区市首批验收的“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进行抽查,并将“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纳入“双高普九”、“教育强县”督导评估体系中,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实现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新的突破。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按照全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经验交流会精神,全面总结、推广9年来课程改革的经验,明确进一步推进课改的目标和措施。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扎实贯彻国家课程方案,深化中考中招制度改革,启动全等级招生课题研究,适度提高优质高中招生定向指标比例,2010年各设区市一般要达到50%左右。进一步探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应用,发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在推进素质教育的导向作用。探讨高中会考制度改革,强化会考对培养合格高中生的检测评价功能。构建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控机制,制订初中、小学学业评价标准,研究中小学教学质量过程性评价体系,初步建立教学质量诊断、反馈指导和改进教质量监测机制,有效提升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以滚动管理的方式持续推进省、市课改样本校和农村课改基地校建设,切实加强对农村课改工作的示范和引领,增强片区教研的实效性。继续加强课改网站建设,丰富网站资源,引导更多学校和教师参与网络学习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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