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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0年基础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0年基础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闽教基〔2010〕25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福州一中、师大附中、福州实小、师大附小: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2010~2012年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实施意见》和2010年度全省教育工作会议提出的工作任务,结合实际,我厅研究制订了2010年基础教育工作要点,明确了全省基础教育年度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现将《2010年基础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教育厅
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2010年基础教育工作要点

  2010年是落实“十一五”规划目标的关键一年,也是制定“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我省基础教育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实施《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2010年~2012年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实施意见》,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规范办学行为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动各类教育健康协调发展,确保完成或超额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进一步巩固提高“两基”水平,确保小学学龄人口入学率达99%以上,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达98%以上,确保小学在校生年辍学率控制在0.5%以下,城市初中控制在2%以内,农村初中控制在3%以内。加大扫盲教育的工作力度,2010年成人文盲率降到8%以下,青壮年文盲率降到2%左右。
  --大力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福建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工作,全省37个一类县(市、区)在2012年之前完成区域内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基本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同时,二、三类县(市、区)要按照在2015年、2017年基本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要求,制定实施规划,分年度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
  --继续坚持普职协调,强化普通高中内涵建设,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控制普通高中招生适度规模,支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在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要求的基础上,力争全省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3%。
  --切实推动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进一步落实县(市、区)、乡(镇)政府统筹规划学前教育的责任,积极发展公办园,扶持发展民办园,着力构建多形式、全覆盖的城乡学前教育服务网络,突出抓好以乡镇中心园为骨干、延伸辐射至行政村的农村幼儿教育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幼儿入园的多元化办园体制,确保全省适龄幼儿入园率达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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