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2010年“在线访谈”活动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2010年“在线访谈”活动的通知
(闽教直〔2010〕14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在线访谈是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面向公众的互动栏目,2009年开办以来,深受广大人民群众关注和好评。为进一步加强政民互动交流,强化政策宣传,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2010年省教育厅门户网站继续开展这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范围
  各市、县(区)教育局、省教育厅机关各处(室)、具有社会公共服务职能的厅直属单位

  二、活动安排
  (一)确定访谈主题
  各设区市教育局、省教育厅机关各处(室)和有关的直属单位每年至少参加一次访谈,县(市、区)的访谈根据公众的要求进行安排。2010年访谈单位围绕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在职能范围内自选1个主题,填写《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在线访谈登记表》(见附件),将拟访谈主题、访谈人员等信息于2010年3月10日前报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二)拟定访谈计划
  根据各访谈单位报送的内容,安排年度访谈计划,并根据各时期重要工作部署和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适时调整在线访谈的安排。

  (三)发布访谈公告
  主办单位于访谈两周前通知访谈单位做好准备,提前一周在省教育厅网站向社会公告访谈主题、访谈人员。

  (四)在线访谈方式
  访谈以文字直播和现场照片上网为主,采用网络在线访谈形式,主要包括主旨发言和在线交流两部分,主旨发言部分以宣传、介绍工作为主,采取网站主持人提问,嘉宾到省教育厅网站“在线访谈”栏目直播现场(福州市鼓屏路162号省教育厅4楼信息中心)回答的方式,内容提前准备;在线交流部分以答复公众提问为主,采取网民提问,嘉宾回答方式,其中,公众提问包括在公告期间提交和访谈进行中提出的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积极参与“在线访谈”活动,要根据本单位职能,主动思考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和难点问题,精心选题,认真准备,准时参加,把“在线访谈”栏目办成联系、服务群众的公共平台。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