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省司法厅委员会关于2008年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豫司党文[2009]8号)
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各直属单位党委:
2008年12月下旬,省司法厅党委派出8个考核组对25个省属监狱、5个省属劳教所、两所厅属院校的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2008年度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情况
考核组由厅级干部带队,通过听取述职述廉报告、民主测评、廉政问卷调查、个别谈话等方式对被考核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执行纪律、预警机制、接受监督、查案惩处和勤政廉政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考核工作结束后,厅党委听取了各考核组的汇报和厅纪委关于考核结果的处理建议。
二、考核结果及处理意见
通过考核和测评,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民主测评优秀率达90%以上的有10个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个人优秀率均在80%以上的有24个单位,廉政调查问卷每题前两项评价均高于80%的有26个单位。按照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要求和厅党委出台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政情况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厅党委研究决定,把领导班子民主测评优秀率在90%以上,处级领导班子成员个人优秀率均在80%以上,廉政调查问卷每题前两项评价均高于80%的8个单位定为200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优秀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受表扬的单位有:省郑州女子监狱、省第四监狱、省信阳监狱、省周口监狱、省焦作监狱、省平原监狱、省焦南监狱、省第三劳教所。同时决定,对领导班子民主测评优秀率低于60%和廉政调查问卷大部分项目评价低于80%的2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对廉政调查问卷每题前两项评价低于80%的6个单位由厅纪委下发改进工作建议书;对领导班子成员个人民主测评优秀率低于60%的1名正处级领导干部,由厅领导进行廉政谈话。
三、切实抓好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2008年,绝大多数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全党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扎实做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工作,促进了全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推动了司法行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得到了上级领导机关的充分肯定。2009年,各级党委要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中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以及全国、全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整体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和惩治等工作。认真抓好2009年的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工作,开创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为司法行政工作争创一流提供政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