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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司法厅关于认定黄中文同志因公牺牲的批复

河南省司法厅关于认定黄中文同志因公牺牲的批复
(豫司文[2009]31号)


省监狱管理局:

  黄中文,男,1957年4月出生,1974年4月参加工作,河南省正阳县人,生前任平原监狱主任科员。

  2008年12月12日下午17时30分,黄中文同志在生活监区工作期间突发心脏病,后经新乡市中心医院抢救,终因主动脉夹层破裂于2008年12月13日凌晨0点45分亡故。

  根据司法部、民政部关于印发《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抚恤办法》的通知(司法通〔1999〕131号)第二章第9条“在执行任务中因病猝然死亡的批准为因公牺牲”的规定,经研究,同意你们的意见,认定黄中文同志死亡性质为因公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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