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金融服务国际旅游岛建设意见的通知
(琼府办[2010]10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金融服务国际旅游岛建设的作用,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10年金融服务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二月八日
2010年金融服务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意见
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标志着海南迎来了第二次重大的历史性发展机遇。国际旅游岛建设对金融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为金融业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为做好国际旅游岛建设开局之年的金融工作,现就2010年金融服务国际旅游岛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2010年我省金融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
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4号)精神,按照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继续落实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保障国际旅游岛建设资金需求;创新金融服务产品,新型金融产品试点取得新进展和新成效;缓解“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难,逐步完善金融架构体系;促进金融业发展实现新跨越,为服务国际旅游岛建设作出新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贷款审批权限、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不断满足国际旅游岛建设资金需求,促进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全年贷款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力争商业银行(含农村信用社)当年新增存贷比达到70%。
(二)努力缓解“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难。继续探索缓解“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的有效途径,为“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提供便利。推动各市县政府和金融机构开展农村小额贷款工作,争取全年发放农村小额贷款达到25亿元;加强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全年新增担保贷款达到15亿元;对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给予中小企业贷款优惠政策,鼓励中小旅游企业和乡村旅游经营户以互助联保方式实现小额融资。
(三)不断完善金融组织体系。鼓励金融机构调整和优化网点布局,完善服务设施,在确保现有金融机构数量不减少的情况下,力争引进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含外资银行)来琼设立分支机构,引进1-2家证券公司、期货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来琼设立分支机构,引进1-2家保险公司来琼设立省级分支机构,组建3家村镇银行,设立3-5家小额贷款公司,积极创造条件重组地方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