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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曾金寿、王旦同志职称任职资格的批复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曾金寿、王旦同志职称任职资格的批复


西安音乐学院: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曾金寿、王旦同志职称任职资格的批复》(陕人职字〔2010〕135号),你院曾金寿、王旦同志具有副教授任职资格,其任职资格从2008年12月9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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