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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商务厅关于稳定农副产品市场运行的意见


  三、大力推行现代流通方式

  (六)促进产销衔接。积极开展“农超对接”,促进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与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农副产品生产基地的有效对接。推进“双百市场”工程,强化大型鲜活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与生产基地、农户的紧密联系。推广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促进新兴中小城镇商业社区、农贸市场与农副产品生产者的对接和合作。加快形成以批发市场为核心、农贸市场为基础、覆盖城乡的农产品流通体系,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

  (七)提高农副产品配送率。进一步扩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覆盖面,加大农副产品配送网络体系建设力度,增加统一配送的商品品种,逐步扩大农副产品集中采购和配送范围。推进以“绿色产品”、“绿色市场”、“绿色通道”为核心的三绿工程工作,鼓励绿色认证,提高农副产品配送能力和信息化水平,扩大合格优质农副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四、强化信息舆论引导

  (八)加强市场运行监测。扩大监测范围,强化对涉农行业的信息监测与预测预警分析,将“万村千乡”龙头企业、“双百市场”企业和“农超对接”试点企业逐步纳入市场运行监测范围。增加监测品种,在市场价格监测的基础上,加强对样本企业的生产量、销售额、库存量等指标监测。及时掌握农副产品市场信息,组织开展农副产品市场运行中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专题调研和分析,充分发挥市场运行监测信息工程师和特约联络员作用,出现农副产品价格大幅波动等情况时要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九)加强消费信息服务。将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大型流通企业纳入“消费信息播报村村通”工程范围,依托“商务预报”、“新农村商网”平台及时发布农副产品产销信息,引导农副产品种养殖企业和农户保持合理的农副产品生产规模,优化种养殖结构。建立市场监测信息置换机制,结合政策调整和形势变化,总结重要农副产品市场变化规律和趋势,按月发布监测动态指标数据和预测、预警信息,引导农副产品加工和经营企业开发适销对路的产品和服务。

  (十)加强舆论引导。加强与宣传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准确发布农副产品价格、供求等市场情况,切实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及时纠正和疏导消费者因价格变化造成的恐慌心理,防止虚假报道和炒作农产品等行为的发生,避免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市场波动,正确引导群众消费预期。建立重要节假日农副产品市场运行情况发布机制,“五一”、“十一”、“春节”等重要节假日前,以报纸、网络、广播、电视等为载体,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视频会议等形式向社会公布重要农产品市场运行情况,保障农副产品市场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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